公司前3个月没有购买社保,后续也没用足额缴纳社保,可以以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吗?
我非常需要大佬的指导,我的劳动合同2022年6月25日到期,我的入职日期是2019年6月26日,公司在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期间没有给我缴纳社保,2019年9月至今也只是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,我要求公司补缴,我6月17日用企业微信联系人资并说明情况一直不给我明确答复,要是企业不愿意补怎么办,我是不是要邮寄补缴社保通知书,是不是还要和公司纠缠30天?我要不要下周一就开始向社保局投诉?
匿名的 问的问题 2022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