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入职公司半年后才交了社保和签合同。工作三年内年假也有大半没休,业绩不好还被公司罚款,以及加班。
现在不想做了,可以申请补偿金吗?
如果做劳动仲裁需要怎么样收集证据呢?
做的是销售岗位,客户退货老板也会扣我们相应的提成,在法律上是否支持。
主张补偿的前提在于单位存在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,未休年假和半年未交社保尚不足以构成前述情形。如果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的情形倒是可以尝试一下,但你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事实。
扣减提成这个问题还是看双方劳动合同怎么约定的吧,我也无法判断。不过可以在仲裁时一并提出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