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企施工单位辞职要交5000元违约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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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你好,我是今年刚毕业参加工作,学的是土木工程专业。去年校招与中铁建XX局签订了三方协议,今年7月8号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,还附带签了一份培养协议(如图)。因为工作环境和工作时长的原因我在12月16号向领导提出了辞职,被告知要交5000块钱的违约金。但是这个违约金是以培训为理由收取的,可是我从入职到现在公司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培训,连入职培训也因为疫情取消了。公司承诺的培养基金第一年的1万元现在也没发给我,还有三个月的工资没发,我的那一份劳动合同现在也没给我。我想问一下,这份协议是否合法,我不想交这5000元是不是应该申请劳动仲裁。

国企施工单位辞职要交5000元违约金国企施工单位辞职要交5000元违约金
zvz110019 问的问题 2021年12月17日

我的意见是不需要支付。

培养协议第五条明确约定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,可确认双方在协议中的关系应属于劳动关系。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单位仅在两种情形下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,1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,2是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。你的情形属于第一项,但是实践中单位如果以提供培训为由要求支付违约金,则必须举证证明(1)对你进行了实际上的培训服务,(2)培训产生的实际支出,且即便如此,违约金数额也不得超过培训支持。

鉴于单位并未对你提供实际培训,当然也就不应当要求你支付违约金。

你可以正常申请离职,如果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,可以请单位通过司法程序处理,你正常应诉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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